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、政策,并结合本市实际拟订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。
二、参与本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的编制、修订、补充并承担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。 三、负责定期采集、测算和发布工程造价市场价格信息。 四、负责监督、检查我市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的管理工作,调解和仲裁工程建设造价纠纷。 五、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,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。 六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,并监督合同的履行。 七、负责推广、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计算机软件和辅助管理系统。 八、指导各县、区造价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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